暑期在即,很多家长就想着趁这时间给孩子报个培训班。可市面上培训机构五花八门,到底哪些是正规机构,哪些是“李鬼”?
昨天下午,宁波市教育局发布老三区(海曙、江东、江北)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目录。
根据目录,目前宁波经市、县教育部门许可批准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有700多家,其中,市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84家、海曙78家、江东54家、江北28家。
同日,市教育局还发布了教育培训消费的四类典型误区,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培训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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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无证办学。培训机构租用民居,进小区“四处开花”,而它们大多没有办学许可证,也不能向学员开具正规培训发票。
还有超范围办学。根据规定,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应不包含文化教育培训内容。
但今年5月就出现了一个例子:宁波“A&C”艺术儿童创意工作室,却是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登记,属于超范围经营。
实际上,根据教育部、省市县教育部门明确发文规定,不允许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行为。
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先检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。办学许可证应在公开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。确认为原件后,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、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,或通过“宁波民办教育网”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、年检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。
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,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,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,据合同依法维权。
建议家长缴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“培训费”的正规发票和签订的培训合同。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,可根据《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》,要求培训机构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。退费问题遭拒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。
建议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,先采取短期试课,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,再签订后续合同,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。